沈阳5人买卖近10吨医疗废物 获刑三到四年

    两名医疗废物销毁公司员工偷着将近10吨医疗废物,卖给了3名废品回收人员谋利。9月6日,于洪区人民法院公布,5人因犯有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2月4日,南阳湖派出所民警来到于洪区南阳湖附近一农家院进行走访时,看到这家院里堆放了许多黄色塑料袋、废弃输液瓶、带血棉球等医疗废物,几名工人正在里面挑拣塑料瓶,现场散发着一股臭味。其中黄色塑料袋特别醒目,上面写着“医疗废物”。

    警方第一时间将农家院里的刘某某(河北邯郸市人)、张某某(河北魏县人)、张某(河北魏县人)控制住。经调查,2015年1月下旬,刘某某等人通过关系找到了沈阳某医疗废物销毁公司专门负责运输医疗废物的司机蔡某,商量购买医疗废物事宜。

    蔡某和同车装卸工吕某商量后,先后5次将从沈阳多家医疗机构收集来的近10吨医疗废物卖给刘某某等人。张某驾驶货车将收购的医疗废物运到于洪区某村,存放在刘某某租用的彩钢房内。刘某某雇人对医疗废物中的塑料制品进行分拣,准备高价贩卖。

    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某犯有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张某某犯有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蔡某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张某犯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吕某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刘某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维持原判。